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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婚姻登记部门 明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2024年09月30日

本报讯(记者王汝汀 通讯员韩煜)记者在市民政局获悉,10月1日,全市婚姻登记部门正常办理居民结婚登记业务。

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日子。为了满足一些“准新人”与祖国同庆的愿望,根据省民政厅相关规定,全市婚姻登记部门在国庆节当天“为爱加班”,有结婚登记需求的居民可就近到相关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

据介绍,目前,我市婚姻登记已实现“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河北省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持有的沧州市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河北省内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口首页)、3张2寸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10月1日当天,婚姻登记部门不受理结(离)婚证补领、离婚登记、调档等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