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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1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5年01月22日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有洪主任所作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