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关注。所谓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监管部门首次专门针对该项业务出台规定。此前,保单质押贷款相关政策规定较为分散,尚无专门的制度安排,行业缺乏统一、明确的操作与监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在作出相关限制的同时,征求意见稿将借款期限从过去不得超过6个月调整为不得超过12个月,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投保人贷款后的还款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多次贷款带来的偿付风险。业内人士分析,从保险公司经营角度来看,随着人身险规模不断扩张,保单质押贷款业务规模也随之增长。如果对现金流风险估计不足,或者贷后管理措施跟不上,那就很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稳健经营。对此,征求意见稿中专门列出条款,要求将保单质押贷款发展状况纳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体系。保险公司在服务投保人的同时,应严格控制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防止偏离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