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11月18日
第08版:08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我市将有东北风3-4级,气温逐渐降低,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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