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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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年底 严控PM2.5浓度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0年10至12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2021年1至3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2天以内。

方案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要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方案提出,要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倾斜,优先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

此外,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等。

据《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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