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
第03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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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开发区开始受理

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参照《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沧建〔2016〕37号)及《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告》,我区开始受理辖区内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交申请;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再由用人单位汇总后统一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提交至行政审批局2楼住建局窗口)

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起至11月30日。咨询电话:3092173

津石高速任丘段

已全面完工

@河北交通广播:11月16日上午,随着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与京德高速交叉枢纽互通最后一公里沥青路面摊铺完成,津石高速任丘段已全面完工,标志着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大城段、文安段,任丘段、安国段和定州段共计104.82公里主线路面全部贯通。

据悉,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路线全长171.177公里,起于河北省与天津市交界处的子牙河,经大城县、文安县、任丘市、高阳县、蠡县、博野县、安国市、定州市,同廊沧高速、大广高速、保沧高速、曲港高速互通互联,上跨京九铁路,下穿朔黄铁路,在跨越大沙河后与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相接。

建成通车后,将成为连接天津市、雄安新区和石家庄市以及环渤海、京津冀一体化环线的主要通道之一,对于促进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加快雄安新区交通路网建设,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河北“三支一扶”

补录343个岗位

@河北日报:省人社厅最新发布《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补充录用公告》,根据《2020年河北省“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简章》安排,将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录用,本次补录343个岗位。符合递补和调剂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综合成绩单或笔试成绩单打印件等证明材料到各市指定地点申请递补或调剂。申请考生需现场填写《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递补(调剂)申请表》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资格审核。

申请递补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9:00—12:00、14:00—17:00),递补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申请调剂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9:00—12:00、14:00—17:00),调剂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

河北省属高校部分毕业生

可申请学费代偿

@河北日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2017年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可进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

据了解,河北省自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河北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含3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国家免除或代偿全部学费政策的,则不在此范围内。

本次申报范围为:截至今年9月30日,符合条件的2017年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规定的2016年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未申报的,可以补报。申请学生应尽快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再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各部门毕业生代偿名单,并逐级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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