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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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人受表彰

本报讯(记者马志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1689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授予8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我市7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年评选表彰一次,代表着我国劳动工作者的最高荣誉。经过层层遴选,我市共有5人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高级经济师许加海,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保障中心设备管理科科长、高级工程师汪大春,沧州盐业集团长芦黄骅盐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质量部部长、初级助理工程师高立增,肃宁县伙旺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柳乃堂,河北沧海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配管车间副主任、中级工程师王鹏飞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刘亚斌,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正高级工程师纪清巨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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