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28日起以偏北风为主,扩散条件较好,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2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于预警解除后1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