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5日
第08版:08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1月4日起,受弱偏北风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2021-01-05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8994.html 1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