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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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车位不是 私人“摇钱树”

李佳芳

现在,医院周边的停车场经常“一位难求”,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然而,有人居然从中看到“商机”,用公共车位做起了“生意”。

最近,我带奶奶去看病,正值早高峰期。市中心医院停车场入口处,滚动着“车位已满”的字样。我继续往东南方向开,也是车辆满满。好不容易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停车位,再一瞅,它已经被人用废轮胎占用了。当我正要走时,有位男子敲敲我的车窗问:“大姐,停这儿,20元钱。”因为实在着急,也顾不得多说,我交了钱,带着奶奶直奔门诊楼。

“我就是停到别处,也不能让这样的人得逞。”在中心医院附近,这样的事不只我这一例,市民王先生反映,他也遇到了过。他与占位的人理论,不交钱还是不让停车。一气之下,把车开走了。

这样的行为自然引起了许多市民的不满。这不,最近有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市中心医院附近有人占用公共车位。接到举报后,民警经过侦查蹲守,抓住了男子杨某新、杨某兴。这两人长期盘踞在市中心医院附近,用三轮车和其他工具占用医院路北的公共停车位,招揽找不到停车位的私家车主,为他们提供车位,从而收取5元到30元不等的“停车费”。这种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运河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0天,并罚款1000元。

医院附近路边的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人们停车。由于车位紧张,个别人就想占用公共车位做“生意”,把公共车位作为自己的“摇钱树”,收取停车费,这不仅侵害了市民的利益,更是法律不允许的,理应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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