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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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5日午后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步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15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2021-01-16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11208.html 1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