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萍 通讯员孙明山)日前,市区两名男子“旧病复发”,均因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勤交警依法对两人作出了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
1月10日晚8时左右,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正在市区解放东路路段内开展夜查酒驾治理。此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轿车,在距交警检查点30米的地方突然减速并停至非机动车道上,轿车驾驶人下车后朝着附近的居民楼跑去。两名执勤交警见状,紧随其后,在一栋居民楼的四楼楼道内找到驾驶人并带回执勤点。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对驾驶人于某进行网上查询,结果显示,于某早在2014年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这次属于“二次酒驾”。无独有偶,当晚就在同一个酒驾检查点,驾驶人宗某也因“二次酒驾”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