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大龙 马志辉)1月18日21时许,沧州市交警一大队七中队正在黄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路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此时,一辆车号为冀JF2***的轿车沿黄河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路口,被执勤交警拦停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沧州市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杨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这是我市重拳整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按照市委“强化酒醉驾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的指示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起,市公安局以“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为指引,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重拳整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截至今年1月19日,共查处酒驾3847起、醉驾809起,其间全市发生涉酒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5.49%,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行动中,市公安局先后制定印发了《酒醉驾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常态化开展交警、特巡警联合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勤务时间,强化多警种联动捆绑作战,压实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整治责任,织密酒醉驾整治勤务覆盖面,扩大了管控范围。
以城区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区、城乡接合部、事故易发路段为重点区域,以12时至次日5时为重点时段,每天至少设置执勤点176个,投入交警、巡警、特警、农村派出所警力680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后,市公安局又及时调整勤务,采取分散性增加点位布设、限制勤务班组警力人数、严格落实防疫防护等措施,持续开展高密度酒醉驾专项整治。同时,结合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逢五、逢十”统一行动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异地互查35次。市公安交警支队还组建15人的执法小分队,以“空降”方式直接进驻各县市,解决了县(市、区)交警大队执法不超脱问题,提升了整治成效。
为了引导广大驾驶人杜绝饮酒驾车,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各媒体平台作用,联合开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题宣传,刻录涉酒事故警示光盘《酒祸》1.5万张,在餐饮娱乐场所摆放“劝阻、禁止酒驾”提示;开展酒驾整治“蓝鲸直播”,在媒体开辟酒醉驾曝光专栏,累计35批次曝光酒驾3796人、醉驾787人、终身禁驾5人、典型案例38起;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1243户酒醉驾违法人员家庭进行走访,讲明危害,引以为戒,杜绝再次违法。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公安部门还对查处的酒醉驾违法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找出规律特点,确定整治重点区域、时段、人群、车型,进一步提高打击针对性和整治效果。下一步,市公安部门将聚焦酒醉驾违法风险隐患,持续发力,常治长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全面开展“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创建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酒醉驾违法行为,共同构建全市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