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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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3日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听取和审议了杨浩检察长所作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优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格局,努力锻造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建设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和发动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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