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4日
第04版:04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2月3日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海瀛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1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和各种风险挑战,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六稳”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市财政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预算任务。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收入质量有待提升,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仍待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对这些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较好落实了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贯彻了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支持和保障了沿海经济、科技创新、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增长7%以上的目标,与国民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相适应,是积极稳妥的,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承担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和发动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新局面的重大任务,做好全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减税降费成效,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壮大中心城区实体经济和县域经济,夯实财力基础,稳步增加税收,优化收入质量。强化支出政策导向、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落实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刚性支出,保障好渤海新区开发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件大事”以及疫情防控、民生实事、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支出。

二、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将市属开发区收支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开发区预算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财政部门对开发区预算的监管,强化审计监督,不断规范开发区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会计制度,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有效衔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21-02-04 (2021年2月3日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13005.html 1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