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优化行政监督体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立法成果,对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政府督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督查理念,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督查工作的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堵点和企业群众的痛点,破除执行梗阻,做到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并重;坚持辅政建言,对督查发现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及时提出调整或完善的建议,(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