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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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个孩子” 不是免责金牌

汝 汀

3月起,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今后,12到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一旦犯了满足刑事处罚标准的罪行,便要承担刑事责任。诸多网友为这则法规的修改和实施拍手叫好,认为这样的立法与时俱进,符合当今社会的迫切要求。

有人说12岁还是个孩子,但那些被12岁孩子重伤甚至致死的人,又是何其无辜?即便是无心之失,给被伤害方家庭带来的,都有可能是一生难以弥补的痛,更何况从历年来的案例看,大多数所谓的“未成年作案者”绝非无心,且手段残忍,令人叹息。背负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既然早就失去了12岁该有的纯真,法律又有什么理由还为他们撑着一把年龄上的保护伞呢?

去年,某地一名15岁男孩被围殴致死,围殴者中就有当时不需负刑事责任的少年。男孩父母伤心不已,所有的赔偿与安慰对他们来说都无济于事,他们说,唯一能让他们排解些许苦闷的,就是围殴的人被重重判刑。丧子之痛、丧子之恨的滋味,岂能是一句“他还是个孩子”能抵消的?因此,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未成年人的出格行为,也保护了更多未成年人不受伤害。

当今时代的12岁,与多年前的12岁大有不同。由于接触各种信息的渠道越发丰富,如今的孩子心智发育得更快,从这个角度看,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也符合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当然,刑事责任年龄终究不是为了罚而降低,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大大减少各个年龄段的犯罪行为,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配合,遏制校园暴力等悲剧的发生。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不足以让所有的少年暴力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才能避免更多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暴力事件,不妨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尽最大努力保护受害一方。那些无关痛痒甚至盲目“各打板子”的处理方式,只会助长施暴者的气焰,让受害方受到更大的伤害。

2021-03-11 汝 汀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16062.html 1 “他还是个孩子” 不是免责金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