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6日
第04版:04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3月15日起,受强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本次污染天气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3月1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2021-03-16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16604.html 1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