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杰
出门遇到“碰瓷”怎么办?最高法有说法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工作报告提出,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严惩“碰瓷”违法犯罪,还点名了一起典型的“碰瓷”案件,体现了对“碰瓷”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报告出炉后,迅速冲上热搜,令不少网友直呼“痛快”。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诬陷他人索财、不惜摔倒自伤卖惨讹钱、设局捏造他人损坏自身财物要赔偿……近年来,各种“碰瓷”招数花样翻新,让人防不胜防。有人甚至以“碰瓷”为业,组成犯罪团伙作案。虽然人们对“碰瓷”深恶痛绝,可是被讹诈的受害者少有选择报警的,大都自愿掏出钱拱手送给对方,息事宁人。于是,“碰瓷党”更加恣意妄为。明明是被敲诈勒索,却叫人无奈和感慨。如果受害人多一些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在受到伤害时及时报警,和“碰瓷”的在法律上较较真儿,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明目张胆地“张狂”。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严惩“碰瓷”违法犯罪,诠释了司法为民的使命,彰显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担当。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快速处理案件,让“碰瓷”者受到法律严惩,有助于有效打击“碰瓷”行为。所以,以后再遇到“碰瓷”,别私了,有法律撑腰。也请“碰瓷”讹钱者记住:良心别歪了,敢“碰瓷”,法庭见!
“碰瓷”违法,不仅影响社会治安,还扰乱群众的价值观念,弄得人心惶惶。有报道称,一老翁发病倒地,围观者众,却无人敢去扶,怕被“碰瓷”,老翁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才有人稍敢靠前。“碰瓷”的多了,久而久之,再遇到倒地的老人,人们就不敢或不愿意去扶,这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笔者认为,除了加强立法和执法,加大打击“碰瓷”行为的力度,让那些想靠“碰瓷”发家致富的不良分子“望而生畏”之外,还要弘扬互帮互助的良好美德,以大美、大爱引导“碰瓷党”树立正确的“三观”。伸张正义的多了,互帮互助的多了,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