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伟 通讯员高鹏 李霞)项目建设是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近日,我市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大项目就是抓大发展、抓好项目就是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理念,制定出台《沧州市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九项措施》,紧密围绕项目谋划、精准招商、要素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抓项目、扩投资,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统筹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以县(市、区)为主、系统参与、基层征集、层层筛选、分级实施的多层次、多系统、开放式的项目谋划体系,推动项目谋划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谋划储备项目台账,定期上报,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推进。围绕国家资金支持方向及“两新一重”等领域,加大项目谋划推进力度,确保储备库项目数量动态保持1000个以上。
积极开展项目精准招商。进一步做大项目盘子,各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大项目、好项目的谋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展社会化招商,遵循新发展理念,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带头招商工作机制,建机制、出政策、定责任、重落地,实施一批产业水平高、辐射能力强的项目,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格局。全年力争签约沧州市域外且投资总额亿元以上项目(不包括PPP项目、房地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400个以上。
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确保每季度举行至少1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集中开工活动。以项目集中开工倒逼前期手续高效率办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各县(市、区)要分别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专门负责协调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办理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落实“一会三书一证”和“标准地+承诺制”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集中地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为企业统一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为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时间,确保全年新开工项目“应开尽开”。(下转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