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1年04月21日
第02版:02

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

明起残疾人两项补贴 可“跨省通办”

本报讯(记者孙晓卉 通讯员尹淑玲 王洋)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4月22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将实现“跨省通办”。届时,符合条件者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受理地在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后,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并将结果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起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值得注意的是,“跨省通办”受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无需在村(居)委会公示,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进行补贴资格初审。

据介绍,我市将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数据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机制,完善纠错容错机制,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的残疾状态、纳入低保情况、生存状态等开展定期动态核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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