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新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雪峰。在2016年4月至2019年11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46份,金额441.33万元,税额72.62万元;二、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85.9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85.99万元的税务行政处理(未履行),该企业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