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9日
第08版:08

关于调整漳卫新河市级河长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鞠志杰同志不再担任漳卫新河市级河长,由副市长、滏阳河、滏阳新河市级河长刘强同志兼任。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8日

2021-04-29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21072.html 1 关于调整漳卫新河市级河长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