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历经二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29日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
反食品浪费法共32条,分别对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强调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规范公务用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等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科学设定法律责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坚决制止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