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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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措施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综合监管 引导提升服务水平

本报讯(记者张伟 通讯员张珍珍)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引导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养老问题是最基本、最核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我市建成养老机构127家,农村互助幸福院3736个,养老床位达到4.16万张,贫困群体“五服务”兜底保障工作在全省推广。当前,国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后,养老服务监管从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对养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印发《措施》,从备案、质量安全、资金监管等方面,对各类养老机构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积极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强化备案监管,2021年底前,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按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强化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加强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和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院校内老年服务与管理人才培养,依法依规加强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管、从严惩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涉及资金监管,加大对使用财政资金重点项目跟踪审计问效力度,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养老服务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强化运营秩序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规范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强化应急处置监管,加快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强化服务退出监管,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明确主体,汇聚合力。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政策规划、制度标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要坚持党的领导,2023年底前符合条件的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及时建立党组织;承担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纠纷解决水平。养老服务机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法依规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民政部门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要积极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会员信用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制定服务准则,实施信誉评价,引领规范会员生产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纠纷。营造社会监督环境,推进普法教育,定期举办“开放日”活动,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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