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十版)
加强岸线保护与集约利用,统一规划岸线资源,划定岸线功能区,严格控制新增开发利用项目。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实行负面清单准入管理,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对于违规占压运河河道本体和岸线的建(构)筑物限期拆除,推动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逐步搬离。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在沿河两岸合理配置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景观林,在城市区段两侧打造“鱼骨状”绿廊空间,重点实施主城区段生态修复、沧县捷地减河文化生态提升改造、青县盐碱洼地生态恢复示范区等重点工程,加快形成“林水相依、绿廊相连、绿块相嵌、景色优美”的绿色长廊。
深入推进运河文化挖掘保护利用。统筹推进以河工文化、漕运文化、商贸文化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和以武术、杂技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完善沧州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和档案,形成完备的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库,划定并公布保护区划与保护要求。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持续推进运河全线整体考古勘探研究工作,强化沧州段大运河历史文化、沿河村镇、重大事件和精神内涵等方面研究,推动各类文物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沧州旧城遗址、东光县连镇谢家坝、青县马厂炮台等遗迹的保护修缮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立沧州市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及运河船工号子等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复兴。增强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建设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构建综合博物馆、专题博物馆、展示馆(陈列馆)等层次分明的综合展示体系,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传统节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展示和传播活动,提升传承发展能力,加强传承培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阐述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成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大运河文化研究院,深化大运河文化价值研究,加强专题文艺创作,讲好运河故事,焕发时代特色,把沧州大运河打造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协调呼应的亮丽文化名片。
深入推进沿岸产业多元化立体化发展。科学布局运河两岸产业,重点发展有持续收益的商贸、文旅、运动休闲等城市经济,坚持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依托大运河发展集团,实行统一改造建设、统一招租运营,发扬“工匠精神”,建设精品工程,构建“一点多带”发展格局。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南湖文化街区、大运河文旅服务中心、国际马拉松赛道等项目,促进亲水步道与滨河商业相融合。谋划建设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与运河相配套的现代商业街区,呈现现代化都市风韵。强化运动休闲功能,结合沿岸绿色生态廊道,规划建设亲水平台、活动广场、专业球场等公益性休闲娱乐设施,开发徒步、健走、马拉松、骑行等体育运动休闲产品,建设集运动、亲水、游览等功能于一身的城市生态休闲走廊。利用优势文化IP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建设沿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及非遗展示、城镇游赏、乡村度假、生态休闲等文旅项目,大力推动沧州铁狮与旧城遗址公园、吴桥杂技大世界、东光铁佛寺等项目建设提升,重点谋划系列节事活动,引爆运河文旅市场,提升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聚集流量的“网红打卡地”。
深入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城市共融。塑造新时代运河风貌,依托大运河三大生态文化展示区,控制两岸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彩,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相结合,保持建筑多样性和协调性,着力再现清风楼、南川楼、朗吟楼等历史文化风貌,打造沧州地标性建筑,将大运河文化带塑造成为展现历史文化精髓、凝聚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的城市中轴线。完善运河沿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活配套设施,推动各类优质资源向运河集中,连接贯通全域堤顶路,活化利用大化旧址、面粉厂等现存工业遗址,补充完善城市功能,打造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享受的“城市起居室”和“城市会客厅”。以大运河为轴线,构建高效通达的道路交通系统。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功能完备的蓄水、排水、再生水系统。建设专业先进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互相衔接的垃圾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构建运河服务点-运河服务中心-运河服务基地三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精心设置运动场、钓鱼台、防护隔离、浮桥、便民服务站等休闲娱乐设施。推进“智慧运河”建设,建立大运河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沿线重点公共区域Wi-Fi和5G全覆盖,建设智慧水调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形成智能城市空间。
第四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目标,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和管理制度,全面放开沧州市区及所辖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限制,推进居住证制度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扩大居住证公共服务和便利。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全面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预算内投资与落户数量“三挂钩”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大幅提高城镇化率。
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加大乡村青年人才扶持使用力度,健全优秀干部到村任职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科教文卫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完善资金下乡机制,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健全完善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工商资本入乡。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支持科技人员入乡返乡创新创业,推动涉农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动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强化全科医生和村医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与管理能力。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一体化。健全统一的城乡规划、建设、管护机制,构建城乡快捷高效的交通网、市政网、信息网、服务网。统筹城乡路网、交通运输一体规划设计,畅通城乡交通连接,推动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合理布局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统一建设机制。探索推进“乡(镇)村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养一体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一体化管护手段,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步伐。
第一节 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科技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保障粮食安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建设智慧农业,努力实现“千斤粮、万元田”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推进优良品种繁育推广,全面加强种子质量监管,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全面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保障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和肉菜蛋奶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结构布局,加快规模种植示范区、规模养殖示范区、绿色休闲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集中力量布局建设一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承接科技成果,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支持现代种业、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和科技园建设,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种业2家以上。大力发展质量农业,健全农产品全链条生产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冬奥会农产品供应备选基地,到2025年,实现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力争达到3个。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落实“一减四增”要求,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新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节水灌溉,做好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树立绿色有机的沧州农产品形象。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围绕旱碱麦、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打造一批“沧州品牌”,努力争创一批国家驰名商标,实现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提升。
推进产业化发展。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基地、果蔬采摘园、生态休闲农业带,大力发展高端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培育建设一批优质粮油、设施果蔬等供应基地,培育引进一批中央厨房加工企业,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圈、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圈和农业生态涵养圈。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培育和引进加工型农业企业,推进小麦、玉米、果品、乳品、杂粮、水产品、皮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之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适应城乡居民需求新变化,延伸农业链条,发展新兴业态,大力发展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养老等产业,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打造一批数字乡村、电子商务村,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民增收。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县城、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对文化底蕴深厚、产业特色明显、设施水平较高的农村进行重点培育,选择一批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的乡村,同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每年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推出一批精品线路,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争创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传承优秀地域文化和特色民居风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市场化运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空心村”治理,确保项目能落地、群众得实惠。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和物流等基础设施。普及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营造村庄良好风貌。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硬化村内道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全面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推进电(气)代煤工程,推广清洁煤替代,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方式。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收储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并稳定运行,继续推进田野生态环境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治理或分散治理模式,推进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民队伍,以改革创新有力激发农村要素资源活力。
深化农村产权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流转交易平台,依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稳妥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培育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农业农村信贷倾斜,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围绕特色高效产业,创新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业务,提高农业风险防范能力。
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下乡服务乡村事业。整合利用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等资源,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化产业、就业、科技帮扶,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实施金融支持、产业奖补、职业培训、防贫保障等帮扶措施。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经营的产业项目,组织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财政投入、工作力量和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继续予以倾斜。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继续发挥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作用。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释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力新活力
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格局,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解难题、拓空间、汇资源、优服务,形成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一节 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深化经济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扩大内需、自主创新、重点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强化绩效管理,保障各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完善财政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政府投资全过程监管制度,推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一会三书一证”模式,提升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巩固国有经济在国家安全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重要行业的控制地位,提升国有经济对能源资源、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的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国有经济对创新型沧州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持续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大做强建投、交发、金控等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和整合全市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打造高主体信用评级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决策和运行效率,实现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城镇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推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城市更新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完善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分类评价体系,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深化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加快金融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多层次融资信息和对接平台,完善常态化政银企保联动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深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系统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完善产权制度,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提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包联机制,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修订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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