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1年06月10日
第13版:13

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上接第十二版)

第十一章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新境界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传承发展运河文化、武术文化、中医药文化、餐饮文化、诗经文化等特色文化脉系,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夯实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思想道德基础。

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增强网络治理能力。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弘扬“西柏坡精神”“塞罕坝精神”“李保国精神”。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加强关怀礼遇帮扶,推动形成健康文明、向上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气。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运用法治手段弘扬正气。实施公益广告传播工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身边处处可见的正能量。

建设新时代“奋斗沧州”。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基础,弘扬“奋斗精神”“赶考精神”,培育奋斗追求,激发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树公民良好社会心态,全面提升文明素质。繁荣发展文艺创作,提炼和弘扬新时代沧州人文精神,打造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具有沧州印记的精品力作,讲好沧州故事、传播沧州声音、展示沧州形象。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擦亮“沧州好人”品牌,打造“好人之城”。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选树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建设。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第二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强化市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提升沧州文化品位。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加大“文化干细胞”培育力度,扎实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推动流动文化服务和文化下乡活动常态化,打造一批具有沧州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加快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高清、超高清制作播出能力建设。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积极推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

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实施文艺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当代文学艺术、电影电视剧、优秀出版物、网络视听等文艺精品创作,聚焦重大主题节点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网络文艺和群众文艺创作,组织推出一批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优秀作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出版工作,打造一批优秀选题和出版物,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开发更多优质丰富的视听产品。

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坚持正确方向、一体化发展、移动优先、科学布局、改革创新,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竞争力强的新型主流媒体,提高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办好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公众号,拓展主流舆论传播渠道,打造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的社交媒体平台。

第三节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弘扬沧州特色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提升优质文化供给能力。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融入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建设区域文化产业带。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提质增效,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支持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规划建设一批带动影响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园区。引导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服务产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持续举办沧州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健全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文化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分类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组建沧州文体旅集团。

弘扬沧州特色文化。充分挖掘弘扬沧州渤海文化、运河文化、诗经文化、武术文化、杂技文化、中医药文化、餐饮文化和状元文化等特色文化脉系,彰显沧州的“根”和“魂”。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古村落的保护力度,加强历史文物的普查、征集、整理,推进沧州铁狮子、沧州古城、献县古墓群及单桥石桥、泊头齐堰七十二连窑等历史遗迹、传统街区和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利用,申建国家级(沧州)武术与杂技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整理,做好沧州武术、吴桥杂技、木板大鼓、西河大鼓、哈哈腔、河间歌诗、泊头六合拳、南皮落子、肃宁糖人吹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展示和开发工作。传播推广沧州特色餐饮文化,将羊肠子、火锅鸡、驴肉火烧等传统美食做精做细,加强宣传包装,打造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国际视野、服务京津、聚焦特色、彰显文化、深度融合”的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开发管理,推动文旅发展全域联动、服务全域配套、环境全域提升、市场全面拓展、成果全民共享。精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推广“旅游+演艺”“旅游+文博”“旅游+体育”等模式,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化、品质化的文旅融合示范区,争取承办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塑造沧州文旅特色品牌。加快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文旅服务设施,构建快旅慢游交通网络,完善自驾旅游和自助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沧州国际武术节、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两大国家级国际性节事赛事,积极承办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体育赛事、运动会和文艺演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体育强市”,打造“武术名城”。

第十二章

持续推进社会民生事业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小事看大、远事看近、实事办好”,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民心工程,办好民生实事,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沧州。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供需发力、创业引领、服务推进,推动就业结构优化,劳动者素质提高,职业能力提升,就业服务覆盖面扩大和劳动关系和谐。

提升就业容量质量。坚持把稳就业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业容量和质量。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优先实施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运用“互联网+”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统筹评估重大政策失业风险。发挥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创新模式发展,扩大就业空间。高标准建设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升级版。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就业创业、再就业帮扶、“千校万岗”等行动计划,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全程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招聘全程指导,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帮助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发展就业新形态。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失业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人群范围,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面向重点人群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

第二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工资性、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增加经营性收入。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提高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激活房产、土地、汽车租赁市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计划,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推进企业技术工人凭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拓宽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完善以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第三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市建设。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以建设标准化幼儿园为重点,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幼儿园建设开办。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服务范围内适龄人口入园需求规划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统一规划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健全幼儿园“帮扶”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推进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到2025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高中阶段教育格局。加快普通高中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共享,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抢抓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机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培优计划,促使更多优秀学生进入名校就读。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以服务沧州经济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高等教育院校一流学科建设,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技术型专业。整合高等教育院校优势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研发平台,引进高层次学术人才,强化基础研究投入,增强高等教育院校原始创新能力,畅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不断改善市属高等教育院校办学条件,满足院校、企业双主体育人和每个学生成长成才需要。支持本地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优化学科设置,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争取更多学科进入省内、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序列。强力推进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工作。

促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实现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加强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渤海卫生职业学院和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建设。大力发展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用工需求,优化全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加强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

推进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水平,推动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使用常态化,全力打造1-2所现代化装备的示范性学校。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信息时代教育教学管理新模式。开展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省级、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通,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学习者提供海量、适切的学习资源服务,实现从“专用资源服务”向“大资源服务”的转变。实施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建设,打造教育信息化全国亮点。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校长,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建设教师专业梯队攀升培养体系。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规范程序加快入编。完善教师准入制度,严把高校教师选聘入口关。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一线教师倾斜。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健全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推动各类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大力发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第四节 推进“健康沧州”建设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引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救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物资保障体系、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创新推进医防高效协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沧州市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临床管理中心和各级分中心作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构建重大疾病防治救治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综合救治能力。加强妇幼健康、职业病防治、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强化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改善居民健康环境。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支持建设一批县级三级医院,打造一批以慢性病管理为特色的乡镇卫生院,打造基层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四医联动”改革成果,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强医联体建设,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健全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医队伍建设政策举措。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基金筹措机制,强化基金征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覆盖范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制度,保障群众多发病、常见病医疗费用支出。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补偿比例。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稳步推进医疗大数据应用,规范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大与京津高端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力度,探索推广网上联合诊疗。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生产现代化,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京津冀中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院区建设。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等的防治研究。

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落实全民健身战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深化体育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建设高水平、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群众身边的“8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模范县创建。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举办2022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冰雪产业发展,加快冰雪场馆建设,促进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做大健身休闲产业,重点培育武术健身休闲、滨海运动休闲等健康休闲业态,引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积累深厚足球底蕴,创造优质足球环境,支持足球事业发展。壮大体育消费规模,充分发挥省体育消费券发放试点城市优势,争取更多资金倾斜,引导更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消费,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实施“体育+”行动,加快体旅、体教、体医发展。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建设以体育场馆为核心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第五节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完善养老服务支付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发展企业(职业)年金,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加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因地制宜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精准度、有效性。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本地情况、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由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保险制度。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巩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加强日间照料、老年餐桌、互助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设施等平台和网络建设。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盘活存量,提高已有机构的照护服务能力,优化增量,重点扶持发展针对特殊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发展社区连锁化、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小微养老机构,积极培育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强化医养结合,建立从居家到社区、机构,从养老服务机构到医疗机构,衔接顺畅、整合统一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整体提升老年人照护能力。

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政策规划、制度标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建立监督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放得开、管得住。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完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形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发展壮大沧州市社区居家康养集团,建设康养品牌,树立行业标杆,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承接首都养老产业疏解,探索在高铁、高速沿线布局建设环首都养老圈。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和兜底功能,促进改善民生。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社保转移接续,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落实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基本实现单位职工应保尽保,保持动态全覆盖。

统筹城乡救助保障。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细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健全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救助体系,建立高校学生资助基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城镇推进政府对新毕业农村大学生、技术型农民工、创业型农民等实行供给保障型住房新制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发展慈善事业,支持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鼓励红十字会和个人开展救助帮扶。

(下转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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