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发布了《2021-2022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大气、水、固废(危废)、移动源以及交界处环境违法投诉举报等5项重点执法联动内容。
2021至2022年,京津冀三地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对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内容和范围作出调整。推动联合检查制度落实,明确三地每年各轮流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增加了线索移送、宣传曝光以及“吹哨”三项制度,其中“吹哨”制度明确要求对于交界处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一地发现启动“吹哨”制度,另外两地及时“报到”协同开展查处工作。
自2015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以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轮值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年度执法联动重点,持续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思路、打牢环境执法联动基础,严厉打击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据《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