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学敏 通讯员刘苗)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在京津冀“3+N”联盟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中,尼麦角林、托拉塞米、卡维地洛、吲达帕胺、非洛地平5个品种的药品中选。从7月1日起,我市所有采购主体已开始全面执行中选结果。
这次集中带量采购的5种药品都为高血压用药。自7月1日起,12个月的采购周期内,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照执行。若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等有关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在落实中选结果过程中,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将充分考虑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河北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集中采购同类型药品的相互替代情况,综合考虑医疗机构使用范围和患者用药习惯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药品使用方案,确保各批次集中带量采购有序推进。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医保部门组成联盟开展药品带量采购,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有益补充,对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他们将努力把更多质优价宜的医药产品纳入采购范围,让群众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