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沧州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成为“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和“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新时代青年,在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新局面的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青春力量。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开展各类面向青年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成为全市青年共同追求的奋斗目标,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全市青年衷心拥护的发展道路,使共产主义成为全市青年矢志追求的远大理想,增进青年对党的信赖、信念、信心。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引导广大青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实践者和忠诚守卫者,每年培养不少于2000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到2025年专职思政课教师师生比达到1︰350。扎实推进中学团校建设,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青年自主自强、艰苦奋斗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开展红色基因传承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引导青少年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良好个人品德,积极倡导和培育诚信品格。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线上平台大力开展网上学习、网上答题等活动,做好“向上向善好青年”“狮城好青年”等青年典型培树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开展青年国防教育,引导适龄青年积极履行义务服兵役责任。
3.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打造移动传播矩阵,强化主流网络舆论阵地的价值引领。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疏导青年情绪,澄清误解和谣言,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开展沧州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加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网民旗帜鲜明发出正面声音。广泛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
(二)青年教育
4.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推动高校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有关课程建设,提升课程质量。发挥高校共青团在“第二课堂”中的独特作用,探索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帮助学生深入基层,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为学生创新实践搭建平台,鼓励开展青少年创新素质培育实践,激发每一名学生的发展潜能,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为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探索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学校教育特色化和多样化发展。完善课程设置,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聘用、收入分配、评优评先的第一标准,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深入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青年教师素质能力。开展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创建,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环境。
5.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差距。加强城乡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优质教师资源均衡流动,推进城乡学校协同发展。完善各级各类困难家庭青年和残疾青年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大对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和民族村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少数民族青年发展的帮助扶持力度。深化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强化互联网、多媒体在教学中的应用,保障教学设备均等配备,通过互联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流动。实现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以上。
6.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建立青年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广泛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考察交流、挂职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在青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支持面向青年的科普作品开发,组织青年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到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
7.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全面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加大青年社会教育投入,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投入机制。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规划青年成长成才各个环节的教育需求,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构建并推行终身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
8.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立市战略,落实《“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十条措施》(沧字〔2020〕24号)要求,打造“智汇沧州”人才周品牌,常态化开展“院士沧州行”“海归博士创新创业行”“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人才专题活动,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后备力量。在“三三三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优先支持青年人才。组织实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青工技能竞赛、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等系列活动,让更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实施青年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培育青年企业家、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公务员、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工等群体,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青年人才队伍。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创新青年人才岗位管理制度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收入分配向青年人才倾斜,鼓励青年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之间合理流动。
(三)青年健康
9.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把学校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到2025年全市青年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5%以上。培养青年学生运动习惯,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适合青年参与的体育赛事,通过比赛激发青年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大力推动校园足球发展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足球队或足球俱乐部,建立健全校园足球联赛体系,构建足球特色学校和青年训练营相结合的新型足球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带动更多青年培养体育兴趣和爱好。重视服务残疾青年的专业康复训练,落实器材、场所等配套保障,丰富残疾青年体育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及时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解决农村地区青年学生的营养健康问题,推动农村体育活动广场建设。加强城乡公共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动各类体育场所免费向青年开放。
10.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和疏导,引导青年形成合理预期,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加强青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心理卫生知晓率。支持各级各类青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养青年心理辅导专业人才。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大中专学校开展抗压课程,增强青少年抗压能力;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加强源头预防,注重对青年心理健康问题成因的研究分析,及时识别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和情感等方面的压力。
11.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体验教育,增强青年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通过新媒体、海报等方式积极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青年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升青年健康素养水平。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活动。以青少年、育龄女青年、流动青年人群及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做好青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提高青年群体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识。
(四)青年婚恋
12.加强青年正确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加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力度,将婚恋观、家庭观和性别平等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鲜明抵制负面的婚恋观念,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倡导礼金不攀比。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引导工作在异地青年每周至少“给父母打一次电话”,工作在同城青年每周至少“陪父母吃一顿饭”,参加工作的青年“每月给父母适当零花钱或小礼物”等孝老实践活动,激励青年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13.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常态化开展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恋服务工作,定期举办婚恋、交友专题讲座,为有需求的青年提供相关知识培训。整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资源,搭建适合沧州本地青年需求的婚恋交友平台,加强青年婚恋咨询与指导,将服务青年婚恋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动员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有效解决沧州青年婚恋交友难题。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规范行业标准。
14.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在青年中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引导适龄青年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生活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加大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做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优生遗传咨询,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15.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对育龄劳动歧视等侵犯青年婚姻和生育合法权益的,动员律师等专业力量为青年提供必要帮助。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在物质、假期等方面给予青年更多支持。
(五)青年就业创业
16.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环境。开展“一站式”创业服务,从政策解读、资金协调、手续办理等方面全程助力青年创新创业。举办、承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青年搭建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将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建立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制定青年创新创业政策,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健全青年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多媒体广泛宣传青年创新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
17.提升青年创新创业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创新平台,引导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开展“青年企业家提升行动”,每年培训青年企业家、青年创客不少于1000人次,切实解决青年创新创业中的难题。创建创业孵化基地,为各类青年创业者提供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每年至少举办1次创业之星的评选活动,对优秀青年创业代表进行表彰,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组织各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向农村创业青年普及金融知识。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推动职工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助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挖掘农村创业青年典型,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推选农村创业典型青年100名。
18.提高青年就业服务质量。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高校和社会机构面向青年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服务,帮助青年明确人生方向,提供奋斗策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力度,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广泛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一批高质量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每年提供青年就业岗位不低于1500个。加强职业院校“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精准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青年自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搭建沧州市企业招聘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深化校企合作,推广“订单班”、新型学徒制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开展针对脱贫县家庭子女、残障青年等群体就业援助行动。
19.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加强对我市青年就业市场的监管,确保青年薪资待遇、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权益依法落实。完善大学生创业各项社保补贴政策。强化工会与就业青年的联系作用,通过工会了解青年需求,为就业青年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帮扶。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扩大青年劳动技能、安全技能培训覆盖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创造安全、和谐、公平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六)青年文化
20.加强文化精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发挥重点文艺精品扶持奖励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深度挖掘沧州本地文化特色,创作生产一批接地气、有内涵、受欢迎的文创精品。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推动建立全市青少年新媒体领域协会,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微电影、动漫、游戏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强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对于青年文化产业创业者在政策、融资、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文化发展基金向优秀文创项目倾斜,鼓励青年积极投身文化产业,对从事文化产业的青年给予适当的政策补贴,支持青年题材优秀图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生产、发行和推广。
21.丰富青年文化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和运河、武术、杂技、诗经、中医药等特色文化内涵,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展示交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鼓励青年创作一批具有沧州本地特色的文化精品。以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社团文化、网络文化为载体,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动青年人均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开办“书香沧州”青春阅读会,通过分享阅读心得激发阅读兴趣,每年举办青春阅读会不少于12场。
22.优化青年文化环境。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建设,鼓励博物馆利用互联网开展受青年人欢迎的文创活动,满足青年人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支持残疾青年参加各类文化活动。为沧州青年与世界各国和全国各地青年人文交流提供机会和平台,学习、吸收、借鉴世界各地和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成果,讲好沧州故事、传播好沧州声音。鼓励报刊、网站、电视台等各类媒体设立青年栏目,制作能够引领青年健康成长、受青年欢迎的节目。科学规划建设青年文化活动阵地,支持青少年宫阵地建设。对优秀青年文化创业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更多青年从事文化产业。持续开展“狮城读书月”活动,营造全民阅读的文化氛围。拓展公共阅读空间,依托沧州市图书馆,到2025年在全市建成“遇书房”城市书吧22个。鼓励优秀文化从业者来我市演出、展览,增强文化交流,激发创作活力。鼓励和支持全市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23.完善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非公企业等符合建团条件的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或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小组等青年组织。加强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建设,强化共青团对青联、学联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创新共青团组织设置,活跃基层团组织,尊重青年主体地位,联合组织部门做好政策保障,更多更广地覆盖新兴领域青年和流动青年,完善青年社会参与的基本组织依托。充分发挥学联在引导学生追求进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加强对社会青年组织的政治引领,开展青年社区治理先锋行动,通过提供资金、阵地、培训等方式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青年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发展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24.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共青团、青联和青年代表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社会有关方面各类协商,就涉及青年成长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商探讨、提出意见、凝聚共识。探索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的青年比例。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代表与人大代表、党委主要负责人交流座谈机制。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国家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结合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建设实践,深化各类建功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青年积极创新。
25.深化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打造“蓝精灵”“沧小青”等特色青年志愿者队伍。广泛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寸草心”爱老敬老、“暖冬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植绿护绿”等各类主题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广泛关注敬老助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0场。围绕北京冬奥会筹办志愿服务工作,注重冬奥会竞赛项目分项专业青年志愿者培养,积极动员医学、小语种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入青年志愿者行列。实施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提升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市实名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120万人。
26.引导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推动在学生教育资助、青年创业就业、地域产品推广、金融创业扶持、社会资源对接等方面实现突破。定期评选通过自身努力创业就业实现致富的优秀自强青少年,倡导自力更生精神。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圆梦小小心愿”等公益项目,提高脱贫县小学生健康保障水平。市县两级每年组织青年电商培训不少于50场,增强青年创业就业技能。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推报工作。广泛开展与脱贫县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组织动员各界青少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行动。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7.推动完善和贯彻青少年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和研判我市青年发展现状,完善现有与青年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中增加有利于维护青年普遍性权益的内容,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推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出台,有效打击暴力、色情、赌博、毒品、迷信、邪教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沧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沧州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出台。
28.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拓展青年权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共青团建设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弱势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29.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常态化开展“法制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普及青少年权益保护法规。净化网络环境,取缔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网站。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新型审判模式,成立专门审判庭,最大限度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每年举办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不少于50场。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0.完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积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的渠道,加强专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司法办案、行政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31.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清理和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加大“扫黄打非”“护苗专项”“净网专项”工作力度,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和非法出版活动,加强对影视节目的审查,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场所。
32.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包括涉案未成年人在内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经济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各有关部门要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十)青年社会保障
33.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制定并完善青年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现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落实青年的发展权利。
34.加强对残疾青年的扶持保障。对残疾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增强精准化、专业化服务,完善残疾青年康复、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探索建立“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机制。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参与、支持残疾青年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残疾青年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大力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增强基层社会残疾青年救助服务能力。
35.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治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进城务工青年等弱势青年群体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难题。统筹救助资源,为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确保弱势青年受助及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分类开展学业辅导、医疗救助、权益维护、心理辅导、假期照料等帮扶工作。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
36.关切和推动解决青年住房困难问题。贯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构建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青年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青年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青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精简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材料及流程,努力实现青年“住有所居”目标。探索建立“青年公寓”,有效缓解外地来沧青年租房贵、租房难问题,切实扩大城镇住房保障的青年覆盖面。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党管青年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为青年施展才干、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继续实施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规划在本地落地落实,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汇报、交流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市县两级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规划分工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青年发展监测评估机制,确定重点监测指标和评估指标,定期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逐步将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统计序列,对全市青年发展进行科学评估监测。
3.加强阵地建设。大力推进沧州网络平台建设,广泛听取青年意见,回应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青年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街区建立青年活动中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青年活动室,广泛开辟青年服务阵地。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发展阵地,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4.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本规划实施所需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根据青年发展规划落实情况,建立动态科学的青年发展规划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青年发展规划工作的资金保障。探索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基金组织的重要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支持青年发展事业。严格经费使用制度,确保经费合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