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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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正风纪 勇毅笃行启征程

——中共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工作综述

本报通讯员 刘江峰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上下逆风破浪奋斗的五年,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砥砺奋进前行的五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变和内外环境的叠加影响,在省纪委监委和沧州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坚强保障。

坚守职责定位

做实监督第一职责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2020年1月,我市出现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面对疫情,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标尺,把疫情防控作为政治监督的主阵地、练兵场、试验田。从业务看政治,从现象看本质,从问题看责任,与相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同时,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开展包联监督、清单监督、专项监督、一线监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市委“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战略,围绕脱贫攻坚、京津冀协同发展、沿海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市县乡村换届等开展跟进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做实日常监督。扭住“两个责任”牛鼻子,细化24项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定期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析、政治生态“画像”,努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推动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全覆盖”建设,强化职能部门内部自我监督。健全完善基层纪检委员干部队伍,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强化巡察监督。在全省率先完成对县(市、区)巡察指导督导全覆盖和“回头看”,实现九届市委任期巡察监督全覆盖,推动2084项问题整改落实。探索提级巡察、对村巡察,基层治理持续优化,巡察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坚持在贯通协同中释放监督效能。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协作组工作制度》,市纪委监委各监督室“牵手”所联系的派驻机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上下贯通,立体协同监督;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审计局、信访局协作配合等5个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体系;以深化问题线索移送为重点,与相关单位建立1+9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上下左右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

站稳人民立场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题中之意。

开展检举控告集中攻坚行动。做实领导包案、一线下访、带案下访,切实把群众诉求从“纸面上”落到“心坎儿上”,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作为政治生态“晴雨表”的检举控告数量,连续两年同比下降25%以上,全市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6人次,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对182个黑恶势力团伙跟进“一案三查”,立案823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市纪委监委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开展“问责+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失职失责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多起责任事故的调查问责,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俺家终于脱贫了!”“断头路通了,出行更顺畅了!”“感谢市纪委办案组的同志,我多年反映的问题终于解决了!”群众的口碑成为展示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成绩的金色名片。

坚持标本兼治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科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实现贯通融合、效应叠加。

“不敢腐”重在惩治和威慑。只有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才能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处置问题线索3.79万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万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4.1%。严肃查处了李国忠、赵玉贤、刘瑞霞、徐俊义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成效更加彰显。统筹推进追逃追赃,抓捕和劝返在逃人员27人,追回挽回经济损失33.7亿元。

2020年9月8日,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沧州市公安局渤西分局警务保障室出纳高琳琳(警务辅助人员)涉嫌严重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沧县监委监察调查。”在强大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与其组织找,不如找组织”成为有问题干部的明智选择。五年来,298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主动投案或交代问题,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持续释放。

“不能腐”重在制约和监督。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就要让制度“长牙”生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上下功夫,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制发《关于规范使用提醒函、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通知》《关于规范高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促进“三不”一体推进的通知》,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每起案件背后的制度因素、机制因素,累计制发“一函两书”4265份,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督促落实——建章立制的工作闭环。

“不想腐”重在教育和警示,是“不敢、不能”的根本,必须贯穿始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成立市纪委监委融媒体中心,综合运用廉政书画展、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弘扬廉洁精神。拍摄《镜鉴——2020年沧州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4部警示教育片,在新媒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3件,在《沧州日报》“清风狮城”专版设立“以案释纪释法”栏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着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政治效果。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初核结束“六必答”、典型案件“六必做”机制作为贯通“三不”的有力抓手,着力打通“三不”内在联系,推动贯通协同。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让纪检监察工作既有刚性也有温度。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研判、直接了结反映党员干部不实检举控告1189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方式方法

持续纠治“四风”积弊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新问题萌发、老问题复燃、小问题坐大。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刹住“车轮上的腐败”、严查“会所中的歪风”、推进“一桌餐”集中整治、向“餐桌上的浪费”亮剑、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露头就打。我市坚持抓早抓小、靠前监督纠“四风”做法被中央电视台公开报道。

配合市委出台《精简文件会议十四条措施》,制定《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十条措施》,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问题线索242件,党纪政务处分338人次。持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纠治少数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等突出问题181个。

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成为纠治“四风”的“杀手锏”。“海兴县小山乡张皮村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沧县纸房头乡田庄子村村干部借红色教育之机会,违规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吴桥县运输公司经理刘现锋利用职权违规使用劳务、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等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形成了震慑,释放了一严到底的鲜明立场。

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1445件,党纪政务处分442人,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全市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民风社风不断好转,清风正气全面上扬。“精简会议文件”“解散过多工作群”“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约不浪费”“吃饱不吃奢”……已成为沧州干部群众的广泛共识。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过去的5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治理效能持续迸发的五年。

2016年12月20日,市级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

2018年2月12日,沧州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2018年2月14日,全市16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

2019年11月25日,县级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

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参与同级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谈话、注重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作用发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日益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集中统一领导的落地生根,离不开让主体责任具体化的程序设计,也离不开权威高效的组织体系。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不断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监察赋权,实现横向到边,又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做到纵向到底。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是改革的着力点。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年,处置问题线索和党纪政务处分数量分别同比增长67.2%、37.4%,不仅查处数量、查办周期、案件质量等持续向好,而且惩治腐败的质效也有了新的提升,改革效能得到全面释放。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为标本兼治提供了新手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就是这样一种有效的手段。

“以前是就案办案,现在既要惩,也要治,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新华区的一名转隶干部谈起近期参与查处的一个案件,颇有感慨。过去以为查办的案件审结,就可以松一大口气,但现在仅仅是开始。案后,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针对案件暴露出相关单位工作制度、监管职责等廉政风险点,须向该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堵塞制度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平公正,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先后出台了《沧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暂行规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关于与被留置干部进行政治生态谈话的实施办法》等10余项制度规定,确保了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既规范有序又高效顺畅,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涵盖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11个方面75项制度机制,形成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予以推广。

苦练内功

打铁必须自身硬

“太谢谢你们了,这是救了我们一家人啊!”被救落水老人家属陈培英激动地说……去年,市纪委监委三名干部救助落水老人的事迹传遍狮城大地,2020年12月,3名同志被评为沧州十大新闻人物。

迎难而上,挺身而出;攻坚克难,敢担善为。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靠的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靠的是高素质专业化的能力素养。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履职全过程,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学深悟透中明方向、定思路、找方法。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向专业化、规范化要动力。市纪委监委坚持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引领,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构建以线索处置为链条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创新线索研判“八看”、谈话函询了结“六看”和审理“十看”等“一揽子”工作机制,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强化顶层设计,为全市规范化建设规划出基本路径,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四个层面提出明确要求。

强化内部约束,扎实开展“纠四风、守纪法”专项整治,持续整治“灯下黑”。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聘特约监察员上门“挑刺儿”,监督者受监督的氛围初步形成并巩固发展。

扬帆破浪正当时,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一以贯之聚焦高质量发展,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坚强保障!

2021-08-16 ——中共沧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工作综述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31981.html 1 激浊扬清正风纪 勇毅笃行启征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