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2日
第04版:04

牢记使命扬鞭疾 履职为民守初心

(上接第一版)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一批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的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围绕发展所需开展立法。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出发,先后制定实施了地方立法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快递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7部地方性法规,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分别进行了两次审议,对《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律支撑。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先后健全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规程、专家顾问制度、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等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研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等,明确了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范围、时限、流程和标准,累计接收市县两级报备规范性文件126件,依法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关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累计开展视察调研22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80余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议案95个,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9项,切实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联动监督。开展了三项联动监督、“6+1”联动监督、四项联动监督等工作,全市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监督9600人次,召开座谈会、培训会、调度会600余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明察暗访等活动850余次,探索形成了“十五二”“二审二反馈”等监督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摸清底数、精准整改,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我市落地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聚焦财经运行开展审查监督。制定出台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的实施细则,促进财政资金的安排、调整和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惠及民生;依法对计划执行调整、“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等进行审查监督,并作出相关决议;出台国有资产监督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好政府债务监督、国有资产审查监督、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聚焦群众期盼开展精准监督。就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运动休闲城市建设、中心城区便民市场工程建设、社区居家养老、农业产业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联防联治,助力全市重点企业复工复产。

聚焦法律实施开展司法监督。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律师法等50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有效促进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听取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依法作出决议,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28次。进一步深化信访接待工作,制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1件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聚焦民生实事开展票决监督。为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作用,2019年初市人大在全省较早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票决产生16项民生实事项目;2020年16个县(市、区)共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238个,实现了市、县两级票决制全覆盖。三年来,市本级累计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38个,老旧小区改造、幼儿园建设等一大批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聚焦部门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制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测评计划(2019-2021年)和操作规程,依法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黄骅港高质量发展等35个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实现本届内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监督全覆盖,有效推动了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坚持发挥代表作用,支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是彰显人大职能优势的有效载体。市人大常委会充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不断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努力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不断拓展代表履职渠道。持续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和提档升级工作,全市200个代表之家和105个代表联络站全部达到“九有”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县乡全覆盖,代表累计“进家入站”2.4万余人次、参与各类活动5.1万余人次。深入开展“一亮五增”活动,各级代表累计接待选民群众1.3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000余件、参与各类视察调研1.1万余人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和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点活动,组织代表外出集中学习培训260余人次,开展代表网络学习培训200余人次,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99人次,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累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5人次,保障了我市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实现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据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县乡两级人大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建议。研究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累计向“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交办意见建议1050件,定期组织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进行视察督办,建议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99%。

充实壮大基层工作力量。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密切市县工作交流和联动,指导县乡人大推进规范化建设;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全部配齐“一室五委”,所有乡镇人大配齐专职主席1名、副主席1到2名,并明确了专职人大秘书,沧州是全省唯一一个达到此标准的设区市。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市十四届人大已圆满收官,市第十次党代会又指明下一个五年的前进方向。新征程新气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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