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汝汀 通讯员高菁)近日,60多岁的王大爷与老伴儿在外散步时采摘了一些野蘑菇,中午回家做了蘑菇炒肉。第二天凌晨,王大爷与老伴儿先后出现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去医院就诊后确诊蘑菇中毒。据了解,近来我市发生多起类似事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提示:路边的蘑菇不要采、更不要吃。
毒蘑菇危害严重,病死率高。随着雨季的来临,野生蘑菇生长茂盛,因为采摘误食毒蘑菇而中毒的事件也屡屡发生。根据蘑菇中毒症状,可分为胃肠类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和光过敏性皮炎型等6个类型。其中肝脏损害型是引起毒蘑菇中毒死亡的主要类型。
市疾控中心提醒,对于毒蘑菇,很多人的认识存在以下误区:鲜艳的蘑菇都是有毒的,无毒蘑菇颜色朴素;可食用的无毒蘑菇多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松树、栎树上,有毒蘑菇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毒蘑菇往往有鳞片、黏液,菌秆上有菌托和菌环;毒蘑菇虫蚁不食,有虫子取食痕迹的蘑菇是无毒的;毒蘑菇与银器、大蒜、大米或灯芯草同煮可致后者变色;毒蘑菇经高温烹煮或与大蒜同煮后可去毒。这些说法都是不科学的,切忌轻信。同时提醒市民,发现误食毒蘑菇后,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前往医院就诊。尽量保留并携带残余食物,以便医生尽快锁定毒源,确定抢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