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世峰)日前,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的194户村民,终于拿到了33万余元承包费。
8月3日,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194户农民因为村土地承包费用问题,将承包人河北某公司诉至海兴县法院。经审查,该案属于普通民事诉讼,应当依法单独起诉,分别立案。海兴县法院负责人说:“案件确实不符合共同起诉条件,按程序法院出具裁定书驳回起诉就可以结案了。但这样,100多户农民的问题没有解决。如果要解决,这194户农民需要分别独立起诉承包人。”
民庭法官李青松通过调查了解到,涉案当事人大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不具备独立诉讼的能力,更不懂得如何立案,而且还负担不起律师费用。对此,法院决定开展上门立案服务。
次日一大早,海兴县法院立案庭的干警赶到郭桥村,为农户们起草起诉状、现场立案。几名干警一直忙到晚上8时,194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案子才全部审查完毕。
与此同时,李青松与被告积极沟通,被告最终同意在10天内将承包费一次性给付完毕。8月17日,经过近半个月的忙碌,法官终于将33万余元承包费交到了郭桥村村民代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