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 杰
近日,盐山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徐彩虹,被授予“河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徐彩虹组织盐山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党员认真学习讨论,力求通过优化工作方式为更多百姓及时排忧解难。
徐彩虹自2015年担任盐山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书记以来,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百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定期组织支部党员进社区、乡村,进行普法宣传。她为盐山县广大妇女干部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在讲解中,她结合承办的案例,着重为大家讲解涉及妇女权益保护、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干部的法律常识。
徐彩虹说,作为基层法官,她接触了很多困难群众,也总会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帮助。
在一次离婚案件调解过程中,徐彩虹下乡走访当事人,见到被告(男方)生病瘫痪在床,原告(女方)无经济来源,两人生育3个孩子,家徒四壁,15岁的孩子已辍学在家。她当场掏出500元交给了当事人。回到法院,她又组织本支部成员献爱心捐款。
在案件审理中,徐彩虹坚持法理相济,努力弘扬法律精神,客观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
近五年来,她办结案件1200余件,年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其中,调解结案占75%以上,无一涉诉信访案件,无一超审限案件和差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