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设立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朱春燕
副主任委员:
邢树军 张金保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井学祥 石同强(回族)
杨国忠 肖 玲(女)
陈志宏(女) 蒋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