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9日
第01版:01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明“双节”纪律要求

本报讯(通讯员 刘培培)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在全市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市纪委监委向各级党委(党组)制发廉洁过节《提醒函》,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印发《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对“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狠刹“四风”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守纪律要求。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文明过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查纠节日“四风”问题与督促推动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相结合,聚焦各级党员干部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等重点工作,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措施、责任、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纪法意识,保障节日氛围风清气正,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推送廉政提醒信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前打好“预防针”。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人群,紧盯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采取交叉互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等措施,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全市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双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统筹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开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为1238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21-09-19 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35592.html 1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明“双节”纪律要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