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30日
第08版:08

田地如何成为村集体的“造血神器”?

(上接第一版)村集体手里‘无米’,没钱给老百姓办事,当村干部的脸上都挂不住,面对群众就更没有‘底气’了,村级党组织缺乏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村庄发展后继乏力。”他说。

“百亩田创收5万元+”新模式破题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以来,木门店镇党委一直尝试着对土地的使用模式进行变革、突破,在这方面,胡太洲村走在了全镇前列。去年,这个村党支部借鉴全镇种粮大户承包流转村民土地的做法,以村集体名义流转承包村民土地240亩,种植了小麦和玉米两季作物。

“把这些地‘打包’,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科学种植。最后算账,一亩地可实现利润700多元,村集体仅此一项收入就达16万元。”胡太洲村党支部书记朱磊介绍,这笔资金全部用于修路、人居环境整治,壮大公益事业等村庄建设方面,让村庄和村民二次得到“实惠”。

在总结胡太洲村经验的基础上,木门店镇党委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决定依托各村党组织,在全镇全面推广“集体种百亩田,创收5万元+”模式,提倡村集体成方连片承包百亩以上水浇地,种一季小麦一季玉米,向土地流转和规模种粮要收入,实现村集体年创收“5万元+”。

让村集体化身“种粮大户”,从根本上激活了农村发展原动力。刘建中介绍,在推行这种模式的过程中,把握住了四个关键点:一是“成方连片”。为了实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种植,不仅破解土地零散、碎片化经营带来的生产成本高、机械化作业难等问题,而且通过去地界、去垄沟,增加耕作面积10%以上,提高种粮效率和效益。二是“百亩以上”。为了实现村集体年收入保底5万元以上,正常年景一亩地种粮年收益至少在500元以上,种植百亩左右粮食至少可收入5万元。三是“水浇地”。为了确保旱涝保收,两季作物能够轮作,只有做到旱能浇、涝能排,才能保障收益、降低风险。四是“种两季粮食”。与特色产业相比,玉米和小麦种植技术门槛低,耕、种、管、收各环节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链条完备,在国家鼓励种粮的大背景下不愁销路,市场风险小,收益有保障,同时也能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村集体当“种粮大户”创收,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简单易学好操作。

“按照一般情况,一亩地麦子能收1000斤左右、玉米1100斤左右,按现在的市场价格,除去两季作物的成本800元和付给村民的500元流转费,每亩地纯利润千元左右,100亩就有10万左右的收入。即使年成不好,100亩地收入5万元以上也没问题。”朱磊通过一笔账给出了“种粮经验”。

党建引领作用凸显

决策思路有了,但全镇开始施行起来却碰到了两个实实在在的难题——地咋转?钱咋筹?

木门店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带头流转自家土地,带头与想种地的村民调换土地,带头挨家挨户做工作,争取“应转尽转”。党员们积极配合党支部,主动做通本家族亲属甚至邻村亲戚思想工作。对于确实想种地的村民,村党组织积极为其调地置换,或用好地与农户的地块儿置换,或将农户的地块儿集中于流转大方的边角地带,既满足了农民的种植愿望,又保证了集体流转的土地能够实现规模化经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每亩地五六百元的流转费和补贴,农民们十分明白其中的“甜头”。“地让出去,旱涝保收,不用操心受累,腾出时间出去打工,干点啥也能把那部分差价挣回来,甚至挣得更多。”很多村民这样说。

至于资金,各村党支部书记主动带头,村“两委”成员纷纷自掏腰包垫付土地流转费,“借”给村集体作为启动资金。“而且这笔流转资金提前交到农民手中,体现党和政府对于农民的诚信。”刘建中说。

此外,青县县委、县政府对于推进土地流转、壮大集体经济工作非常重视,主要负责人多次实地调研,指路子、把方向,协调组织农业农村、财政、水利等部门予以相关政策指导扶持。木门店镇党委也事事想在前,为各村量身定做了两种经营模式:如果村干部懂技术、有经验、愿种植,由村集体自主经营,这样村干部操心多、付出多,但收益相对更多;如果村干部缺乏种植经验、不懂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不足,则由种地大户进行“托管”,大户提供种植全程服务,收取一定的农资、机械等托管服务费,其余收益归村集体,解除了村干部不会种地、种不好地的后顾之忧。

短短不到半年时间,木门店镇全部31个村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150份,涉及1478农户、3490亩地,其中5个村已耕种玉米628亩。“今年我们村集体流转了130亩地,全部种上了玉米,今年风调雨顺,这些地纯收益10万元问题不大。”野兀屯村党支部书记吴淑通说。

“代种代管”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从“手里无米、无钱办事”,到探索出“靠农富农,靠农强村”的新路径。木门店镇党委和各村“两委”班子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只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土地始终是乡村振兴的“聚宝盆”。

在这期间,农村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服务力、公信力明显增强,广大群众关心集体、参与公益的热情空前高涨。有的村党支书记带领党员奋战在一线,当起了“田管家”,有的党员主动捐款,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木门店镇党委还将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课堂搬到了田间地头,边干边培训,把壮大集体经济这项工作作为检验换届后村班子“成色”的试金石,激发了村干部为民服务的情怀,一批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得到历练。

“我们就是要把这片土地建成壮大集体经济的‘创收田’、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田’、现代农业的‘示范田’和农村干部素质提升的‘实训田’。”刘建中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百亩田创收5万元+”模式只是保障村集体收入的第一步。刘建中介绍,《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2021-2022年)》等相关政策明确表示,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为集体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性托管服务。“下一步镇党委将引导村班子过硬、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农户土地实行‘代种代管’,建设高品质粮饲种植基地。村集体从收益中提取10%作为管理费,其他90%归农民个人所有。”他说。

目前,胡太洲村、野兀屯村等4个村已经“代种代管”了部分村民土地,开始探索这方面的经验。“这种模式,村民收入是‘保底+分红’,这样不仅壮大了村集体经济,还可以最大限度让村民享受农业增产增收的红利。”朱磊说,今年,胡太洲村共流转了130户农民的475亩土地进行“代种代管”,“这一季玉米收完就开始,村集体有着丰富的种粮经验,赢得了农民们的信任,大家还是很有积极性的。”他说。

同时,木门店镇还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种养大户”,把土地流转好、把特色产业育强、把社会化服务搞活,进一步激活乡村的土地、资金、科技等生产要素,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未来,我们将逐步形成以村集体这个‘大户’代种代管、承包经营为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大户’承包经营、代种代管为补充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带动乡村组织振兴、产业振兴。”刘建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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