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智力 通讯员孔大龙)昨天,我市召开中心城区骑乘电动车头盔佩戴强化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10月25日至12月31日,将在沧州中心城区范围内,严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启动督查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对不佩戴头盔个人行为予以监督,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纠正中心城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陋习。
这次整治将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中,建立“机关管干部、学生管家长、企业管员工、社区管居民、交警管路口”的长效机制。集中整治阶段,交管部门将对单位、学校、快递企业进行暗访式录像,连续两次曝光的将由市文明办在全市内通报曝光。
据了解,这次严查的区域范围包括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以及沧县,全市42个创城实测路口实行严格管理,依托交通违法处罚教育平台,查处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交管部门将依托“百人铁骑队”加强道路巡逻频次,管理电动自行车逆行、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实时发现,实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