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洪丽 通讯员郭文坡)日前,市委印发《沧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办法》从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等次和标准、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等,为公务员平时考核提供了遵循。通过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统一制定“德”“廉”平时考核负面清单,激励督促广大公务员崇德增信、担当作为。
“德”“廉”平时考核负面清单,在“德”方面列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立场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对错误言行不抵制、不斗争”等8项负面清单。在“廉”方面列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8项负面清单。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每季度结束后,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共同依据“德”“廉”平时考核负面清单,对公务员“德”“廉”表现作出“无问题”或“有问题”评价意见。对于作出“无问题”评价意见的,正常参加当期平时考核;对于作出“有问题”评价意见的,经提请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注重公务员平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特别是承担省考核市、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公务员平时考核采取月小结、季考核、年汇总的方法进行。依托沧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智能化网上考核。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满意度。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评议。
考核是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手段。《办法》规定,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和培养教育,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机关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档案,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做到一考多用、以用促考,实现平时考核结果“六个挂钩”。
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获一半以上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与评先奖优挂钩,推荐公务员作为评选表彰对象,一般从评选表彰周期内平时考核结果获一半以上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与职务职级晋升挂钩,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纳入职务职级晋升考察了解内容,作为评价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的参考依据;与发展党员挂钩,公务员自递交入党申请之日起,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可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与干部教育培养挂钩,对上一年度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优先选派到先进地区跟班学习培养,优先安排参加组织调训,优先选派到市县重点项目、工作一线实践锻炼培养;与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挂钩,优秀单位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较差单位适当降低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