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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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项目储备、推进、督导、考核四大关键环节管理

我市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本报记者 张 伟 本报通讯员 贾晓明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沧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根据《通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聚焦项目储备、推进、督导、考核四大关键环节,建立4大类15个专项机制,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重质量:省重点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重点项目前期储备工作机制。包括省、市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机制、政府投资类项目储备工作机制、重点项目准入机制。其中,省、市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机制方面,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储备库制度,各县(市、区)要加快前期项目推进力度,凡是达到省重点前期项目申报条件的,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分批次储备报送省重点办。对达到市重点前期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实行“即报即批”,快速纳入市重点前期项目储备库,进行压茬推动。

政府投资类项目储备工作机制方面,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十四五”期间国家、省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政策,提前谋划政府投资类项目,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政策指导,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符合国家、省支持的政府投资类项目,由市县两级财政筹措前期资金,加快完善前期手续,力争国家、省征集专项资金项目时,做到“资料齐备、即时可报”。

重点项目准入机制方面,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重点项目贡献率,省重点新建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省级开发区(高新区)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

重保障:持续深化“六个一”推进机制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包括领导包联机制,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招商、抓项目、扩投资保障机制,强化项目属地负责制,国家、省资金和政策争取工作机制,全市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工作机制,重点项目观摩机制。其中,领导包联机制方面,按照“市领导包联省重点项目、县(市、区)领导包联市重点项目”的包联原则,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确定后,市级要出台《沧州市省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包联方案》,各县(市、区)要制定《市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联方案》,包联领导工作发生变动后,要及时进行包联领导调整。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持续深化“六个一”推进机制,即一个重点项目、一个年度目标、一名包联领导、一套工作专班、一个工期计划、一抓到底。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方面,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有力保障项目扎实快速推进。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将项目推进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事项,实行常态化联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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