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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县(市、区)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的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对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实际利用外资等六项经济指标的分析研判,排名落后的县(市、区)要查找问题原因,结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制定项目推进措施,确保全市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促招商、抓项目、扩投资保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促招商抓项目扩投资推进措施》做好贯彻落实,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投资见效方面建立一系列新机制,围绕拓宽招商渠道、科学精准施策、统筹要素保障等工作实施一批新举措,全面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强化项目属地负责制方面,各县(市、区)作为项目属地负责制的主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全过程推进保障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投资和项目建设抓在手上,冲在一线扩投资、上项目、抓落地;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各县(市、区)要围绕省、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建立台账,逐个项目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目标、推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国家、省资金和政策争取工作机制方面,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国家重大战略,针对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战略新兴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项目。市发改委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加强项目筛选和资料准备,设立中央资金、省级资金项目储备库,加强与国家、省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确保全市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切实加快一批项目快速建设。同时,抢抓国家、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编制机遇,加大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基地)等区域战略中心申报准备工作,力争荣获更多的国家级、省级战略定位,打造更多、更亮丽的沧州名片。
全市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工作机制方面,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全市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集中开工项目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重点项目观摩机制方面,全年开展四次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其中,全域重点项目集中观摩活动1次、区域观摩活动3次,观摩项目为省、市重点项目。
重督导: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重点项目建设督导工作机制。包括重点项目“回头看”工作机制,重点项目通报约谈机制,全覆盖监测、多层级调度督导工作机制。其中,重点项目“回头看”工作机制方面,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认真开展项目“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按照谋划项目“看储备”、计划新开项目“看入统”、在建项目“看进展”、集中开工项目“看效果”,逐项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有效措施,切实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重点项目通报约谈机制方面,通报项目由固定资产完成投资、省市重点项目扩展到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除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以外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谋划储备、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项目。通报内容为谋划储备项目数量、完成前期手续项目数量、年内新开工项目入统率、续建项目投资完成率、竣工投产项目投资进度等。对单项指标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或两项及以上指标单月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全覆盖监测、多层级调度督导的工作机制方面,立足“日监测、周调度、月督导”多频次、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项目一线工作人员通过全市重点项目视频数据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日监测,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周调度,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月调度。市发改委建立班子成员包联县(市、区)工作专班机制,市发改委13个工作专班对19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督导调度,各专班按月度深入项目现场对项目进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逐一开展督导和协调推进。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机制。按年度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奖惩,授予先进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奖。各考核类别排名末位且考核得分低于规定分值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参与年度个人评先。通过重点项目年度考核,客观反映全年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