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7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
“在功能设置上,至少要具备开展常规球类、跑步健走、器械锻炼、儿童游乐活动等4类功能,至少可以同时开展5种运动项目,主要目的是确保体育公园功能丰富、全龄友好,让广场舞和篮球赛能够在体育公园内和谐相容,特别是让‘广场舞大妈’和‘篮球少年’不再冲突、互不干扰。”今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福伟作出如上表述。
《意见》表示,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部门根据人口、县级行政区域数量、城镇化率、地理条件等因素,确定“十四五”时期各省(区、市)体育公园建设指导目标。其中,江苏、河南、四川“十四五”时期体育公园建设指导目标数量位列前三,分别达到80个、74个和73个。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推动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体育公园绿化用地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65%,确保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推进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打造运动场景。体育公园要与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不设固定顶棚、看台,不得以建设体育场馆替代体育公园,不得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特色小镇、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场馆化、房地产化、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综合体命名为体育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