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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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工业用地要素配置 保障项目建设健康运行

市政协常委、东光县政协副主席 杨丽红

优先安排重点产业发展用地。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统筹使用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编制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18+7特色产业集群、6+5市域主导产业、战略新兴项目用地。要采取灵活政策,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对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县(市、区),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实行“带方案”供应。对拟引入的意向用地项目,先由发改、国土、规划、水务、环保、应急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联审,提出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要求、项目监管协议等。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项目,将供地后由项目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提前至供地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开供应,提高供地的精准性。土地成交后,相关部门依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缩短办理施工报建手续所需时间,实现“交地即开工”。

探索实行“租赁使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的供地模式。租赁期满后符合要求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于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鼓励发展的产业,可以采取分阶段出让方式。采取差别化地价引导土地向供给侧优质企业供给。采取长短不同的弹性出让年期制,改善土地供给长期有效性。

探索构建基于工业用地“进入—开发—退出—更新—再开发—再退出—再更新”的全过程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签订标准地亩均投入产出协议,约定投入产出和税收目标,明确违约责任等事项,确保投入产出目标落实,及时淘汰“僵尸企业”。在工业用地准入、退出管理基础上,完善动态跟踪评估等机制,避免因工业用地长时间低效运行而阻碍更新升级产业准入门槛。设立包括发改、国土、商务、工信、水务、住建、环保、应急、财政等职能部门在内的多部门协同监督常设机构,全程参与工业用地项目准入、出让、监管与退出等过程。

2021-11-03 市政协常委、东光县政协副主席 杨丽红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39695.html 1 优化工业用地要素配置 保障项目建设健康运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