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邢承龙 王迎杰 季春晖 马志辉)11月3日9时许,市民刘某在浮阳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因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停。刘某说,因为有急事出门太匆忙,忘记了戴头盔。执勤交警在查明原因后,登记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并“借”给了刘某头盔,让他办完事回来再接受“五选一”惩戒教育。
小头盔折射大文明。自10月25日起,中心城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经过前期高频次、大范围的宣传和连日治理,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当天,记者在市区新华路、解放路、黄河路等路段走访发现,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了头盔。随机采访市民,他们说:“我们家孩子收到了学校发出的‘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出门孩子就提醒我戴上头盔。”“我们单位也有要求,必须戴上头盔才能骑电动自行车,否则的话会给我们通报。”“戴头盔是为了我们安全着想,即使忘戴了,还可以去邻近的交警岗亭借,或者骑有头盔的‘小蓝’,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戴呢?”……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截至目前,“五选一”(实施处罚、抄写交规、协助执勤、观看录像、朋友圈集赞)处理骑乘人员6649人,借头盔196起;张贴倡议书8500张,发放宣传资料30900份,走访单位、学校、企业等1507家,组织主题宣传活动165场次。通过多措施、大范围的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由之前的不足3%已提升至90%以上。
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的大幅提升,只是市公安局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缩影。作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职能部门,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城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15个规范性文件,专门成立交通秩序、城乡环境整治、市场环境秩序、社区综合治理、市民素质提升和未成年人教育六大提升工作组,不断强化跟踪问效、督导检查、宣传发动等工作措施,强力攻坚一批重点、破解一批难点、补强一批弱点、打造一批亮点,“创城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
打击全面发力,维护社会文明。以“砺剑铸盾”为牵引,紧盯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以及黄赌毒、食药环等30类违法犯罪,全面深化“破小案、护民安”和打击治理新型网络犯罪工作,向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共破获刑事案件7049起,查处治安案件14656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969名,今年发生的35起现行命案全部告破,5名部督“漏网之鱼”涉黑逃犯全部落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下转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