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
第06版:06

沧州市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截至10月31日)

一、拆除违法建设

(一)工作进展。全市共排查违法建设15.2739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12.4868万平方米,其他县(市、区)2.7871万平方米。本周(10月24日-10月31日,下同)运河区、新华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肃宁县、河间市排查新增违法建设5.9622万平方米。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13.8487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11.6075万平方米,其他县(市、区)2.2412万平方米。本周全市拆除违法建设5.6416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4.7389万平方米,其他县(市、区)0.9027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盐山县、肃宁县、渤海新区、海兴县拆除进度较慢,需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整治“住改商”

(一)工作进展。全市共排查“住改商”违法行为3073处,其中中心城区2542处,其他县(市、区)531处。本周运河区、新华区、沧州高新区、沧县、河间市、献县排查新增“住改商”违法行为1549处。全市共整治“住改商”违法行为1524处,其中中心城区1266处,其他县(市、区)258处。本周中心城区整治1095处,其他县(市、区)整治242处。

(二)存在问题。渤海新区、盐山县、海兴县“住改商”整治推进较慢,需提高思想认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三、整治围挡乱立

(一)工作进展。全市排查需整治围挡共889处,目前已整治698处。其中中心城区整治围挡乱立406处,整治完成率100%。其他县(市、区)整治围挡乱立292处,本周整治83处,整治完成率60.46%。

(二)存在问题。围挡整治后出现了新增私设围挡现象,各县(市、区)及市城管、住建等部门应加大管控力度,切实做到对新增私设围挡“零容忍”。

四、整治垃圾乱倒

全市共整治垃圾乱倒1910处,清理垃圾20859.28吨。其中中心城区1086处,本周整治495处;其他县(市、区)824处,本周整治470处。

五、整治污水乱排

全市共整治污水乱排223起。其中中心城区39起,本周整治21起;其他县(市、区)184起,本周整治76起。

六、整治杂物乱堆

全市共整治杂物乱堆7280处。其中中心城区3607处,本周整治1905处;其他县(市、区)3673处,本周整治779处。

七、整治摊点乱摆

(一)工作进展。全市共整治摊点乱摆18118处。其中中心城区8194处,本周整治1294处;其他县(市、区)9924处,本周整治706处。

(二)存在问题。部分县(市、区)在整治摊点乱摆过程中,仅局限于将摊点驱离,边整治边反弹现象严重。应加大疏导力度,将乱摆摊点疏导至便民市场或临时疏导区域规范经营。

八、整治绿化乱毁

全市共整治绿化乱毁50处。其中中心城区3处,为本周整治;其他县(市、区)整治47处,本周整治33处。

九、整治广告乱设

全市共整治广告乱设4202处。其中中心城区3033处,本周整治897处;其他县(市、区)1169处,本周整治308处。

十、整治道路乱挖

全市共整治道路乱挖526处。其中中心城区3处,本周整治2处;其他县(市、区)523处,本周整治61处。

十一、整治车辆乱停

(一)工作进展。全市共整治机动车辆乱停38958起。其中中心城区17357起,本周整治2180起;其他县(市、区)21601起,本周整治4495起。

全市共整治非机动车辆乱停21575起。其中中心城区6423起,本周整治1473起;其他县(市、区)15152起,本周整治3538起。

(二)存在问题。老旧小区车位较少,小区外车辆乱停现象较严重。

十二、整治线路乱拉

(一)工作进展。全市共计划进行线缆整治路段357处,其中中心城区109处,其他县(市、区)248处。较上周新增计划整治路段22处,其中中心城区2处,其他县(市、区)20处。目前全市整治完成率52.97%,其中中心城区13.85%,其他县(市、区)70.15%。整体整治完成率较上周增长10.49%。

(二)存在问题。一是中心城区线缆整治进度较慢,新华区、运河区需加强对联通、电信、广电、移动公司的督导协调力度。二是任丘市、泊头市、河间市、海兴县、盐山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线缆整治台账上报不及时。

十三、加快推进垃圾分类

(一)工作进展。中心城区2021年需建成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运河区2个、新华区1个)。运河区市场街道办事处示范片区已建成。运河区南环街道办事处、新华区车站街道办事处示范片区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桶配置和加大宣传力度。3个示范片区现配备分类垃圾桶1478个,设置分类垃圾亭37个、智能设备5台,配备宣导员80名。新华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工作11月9日开标。本周运河区完成示范片区外其他办事处所有居民小区设施设备投放点位的测绘工作。

2021年底各县(市、区)垃圾分类要求实现公共机构全覆盖,至少在2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沧州高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海兴县、肃宁县基本实现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全覆盖;黄骅市、东光县实现了公共机构全覆盖,并开展了小区试点工作;渤海新区、任丘市、河间市、吴桥县、献县、青县、南皮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泊头市开展了公共机构和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本周盐山县智能垃圾分类箱购置项目挂网招标;献县积极推进示范区外公共机构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工作。

(二)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不高。二是各县(市、区)工作进度较慢,应加快推进步伐。

(下转第七版)

2021-11-11 (截至10月31日) 沧州市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40619.html 1 关于城市环境容貌提档升级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