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大运河吴桥段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吴桥县人民法院提前融入、主动介入、逐步深入,围绕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文化资源传承振兴、特色产业竞争发展三个方面,为大运河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增强流域治理协同性
加强司法与行政部门协调联动,提升流域治理的参与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促进司法协作顺畅高效,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吴桥县人民法院与大运河沧州流域内的其它七家基层法院签署《大运河(沧州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联合全县11个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和文化遗产联动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形成多元联防共治格局。
提高系统施策主动性
吴桥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大运河司法保护的意见》,组建专门团队,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合一专业审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提出书面司法建议12件,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因地制宜、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理念,共同建设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
加强与多部门交流配合
吴桥县人民法院院长带队到县政府、乡镇、企事业单位深入走访调研,向相关领导详细了解大运河生态保护情况,到大运河实地调研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调研吴桥建投集团,了解运河公园、大运河景观带、燕赵风情园及运河驿站、运河五季、运河田园小镇商业街、运河人家美食街、堤顶路美化亮化等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进展情况,梳理相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通过送法进企业,对接重点项目,及时化解企业经营、项目建设中的法律纠纷,预防减少纷争,护航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扩大舆论宣传影响力
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吴桥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普法活动。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组织“扮靓机关、扮靓大运河”环保志愿活动,宣传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