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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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推网络市场主体经营规范有序,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等日前联合制定《京津冀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不得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以及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评价等;不得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不得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以及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若平台内经营者出现套现、刷单、伪造评价等行为,平台经营者必须对其进行处理。

河北12月1日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2021-11-22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41505.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