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编号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沧县GTP-2021-04号城市绿带以东、规划路以西、苏州路绿带以南、杭州路以北7023.16商住用地 不大于2.2,
不小于2.0
不大于20%不小于35%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30002沧县GTP-2021-54号太原南路以南、新安大道以东、江西大道以西、纬一路以北52700.98商住用地1.6-1.9不大于28%不小于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50003沧县GTP-2021-53号枣乡大道以东、黑龙江大道以西、规划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42153.22商住用地2.0-2.2不大于20%不小于35%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80004沧县GTP-2021-56号沧东经济开发区35822.32工业用地不得小于0.9不得低于40%不大于15%工业50年7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万元/亩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二室进行。4幅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竞买人须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拍卖文件》,并详细阅读。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二)地块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5时00分。
(三)拍卖文件审查、参加竞买申请报名、竞买资格的确认等均在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
(四)出让人可根据防控疫情的形势和实际需要,报经县政府批准后,中止出让程序,待本地区疫情消除后继续出让,相应的报名申请、拍卖、截止等重要环节的时间节点可依次顺延。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沧县支行(备注栏内必须填写竞买保证金)
银行账号:100959301827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联系人:张丽、王淑芝
联系电话:0317-3093898(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317-301650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