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洋)记者近日在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将对在册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发放12个月的生活救助金,共计791736元。目前,这项资金已拨付至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职工服务中心,将尽快发放到困难职工银行卡上。
据了解,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是专项用于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帮扶标准为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总工会将对在册的53户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按每月726元,对55户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12个月生活救助金。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收到专项帮扶资金后,应尽快制定本地区专项帮扶资金分配方案,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帮扶资金通过职工服务中心,及时发放给相关困难职工。同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等困难类别,依据困难职工家庭的实际情况,还将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帮扶。